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3年6月13日公开进行污水厂絮凝间和气浮间彩钢屋顶更换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污水厂絮凝间和气浮间彩钢屋顶更换。
二、工程施工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工程施工内容
1.污水厂絮凝间、气浮间屋顶泡沫夹芯彩钢板全部拆除,原彩钢房框架结构保留不动,拆除面积约为1024㎡。
2.污水厂絮凝间、气浮间屋顶重新安装岩棉夹芯彩钢板约为1024㎡。
3.污水厂絮凝间、气浮间厂房钢梁、C型钢、钢柱进行防腐处理,面积约2200㎡。
4.污水厂絮凝间、气浮间屋顶排水槽共计拆除116m,水槽截面槽底宽为180mm、两侧高为200mm。
5.污水厂絮凝间、气浮间厂房重新更换钢制U型水槽,共计制作安装116m,水槽截面槽底宽为180mm、两侧高为200mm,钢材总重量为2.11t,要求施工前对水槽内外需进行防腐处理。
(二)工程要求
1.要求重新更换的彩钢板采用岩棉夹芯彩钢板,屋面板板型为瓦楞板,彩钢板厚度为100mm,铁皮厚度为0.4mm,墙面沿口包边为蓝色。
2.水槽采用Q235B热轧钢板制作,钢材厚度为4mm,符合GB/T709-2019的要求,允许偏差为N类。钢材选用:酒钢、八钢、包钢。
3.在钢梁、C型钢、钢柱、水槽钢板防腐施工前对表面的污垢、灰尘必须清理干净,锈蚀部位进行除锈处理,要求喷涂环氧富锌底漆一道,喷涂聚氨酯面漆两道,面漆颜色选用灰色漆,油漆选用:立邦、佐敦、国际牌。
4.厂房屋顶彩钢板拆除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碎片掉落伤人,由承包方负责对所有拆除的废旧彩钢板及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出厂,对拆除的钢制水槽进行切割后运送至指定地点,切割长度不大于600mm。
5.施工中所有涉及到的施工材料及工器具全部由承包方负责,主要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并经发包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本工程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保险,保险按照作业人员实名制购买,施工需要中途换人,承包方应重新购买保险,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本工程施工时承包方必须设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安全管理,安全员必须持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证件有效。
8.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9.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三、工期要求
(一)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因下雨天影响施工时工期予以顺延)。
(二)合同开工日期以该工程开工报告审批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无预付款。
(二)验收合格并结算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留合同总价款的5%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三)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需向发包方开具等额9%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8:00。
(二)招标时间:暂定2022年6月13日下午14:3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2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要求
(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投标单位提交一正两副投标书,商务标中要有企业资质、企业业绩、投标报价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标中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投标书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报价按总价报价。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招标文件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四)投标预、结算书按照《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10)(以上定额执行兰州地区基价)执行。材料价差调整执行《兰州建设工程市场价格》和《兰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3年第2期红古区价格,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按市场价执行。
(五)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投标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
(六)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未中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七)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投标人保密,开标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招标最终选定中标方式举行,投标人应将报价单及投标书装入档案袋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投标书不退还)。
(八)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会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无效。
(九)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方大炭素外委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或没有办理人身保险的施工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期间出现的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12日18:00前完成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兰州市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八、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中标的投标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九、招标人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电话:16693161595。
(四)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