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3年6月30日公开进行砖炉盖内衬粘贴大修项目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砖炉盖内衬粘贴大修项目。
二、工程施工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对24台(前期大修投运的无内衬裸盖14台,新砌筑炉盖10台)炉盖进行内衬粘贴施工,砖炉盖尺寸为6020mm×5550mm。
(二)施工前承包人需对砖炉盖内表面修复平整,无凸起、保证基层平整。
(三)炉盖烧嘴砖周边棉体密封紧密,不得有间隙。
(四)要求内衬粘贴材质采用60mm厚的多晶莫来石条块,粘贴后长期使用温度为1400℃,粘结剂采用最高使用温度1500℃以上的高温粘结剂。
(五)施工中所使用的多晶莫来石条块和高温粘结剂必须提供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六)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材料及工器具均由承包人负责,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进行清理外运。
三、工期要求
本项目累计总工期60日历天。若因发包人原因或遇生产协调影响施工进度时,承包人报批工期暂停报告,工期方可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该工程开工报告为准。
四、质量要求
(一)本工程单台砖炉盖内衬质保期为18个月。
(二)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按照工期延误扣除质保金。
(三)质保期内单台炉盖内衬一次性脱落100块以上时,必须整体铲除并重新粘贴,该炉盖质保期按维修投运日期重新起算。
五、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按月支付项目进度款,按照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项目完工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项目验收合格并结算挂账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90%,留合同价款的10%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8个月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三)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18:00。
(二)招标时间:暂定2023年6月30日下午14:3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质材料必须盖有单位公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以上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投标单位提交一正两副投标书,商务标中要有企业资质、企业业绩、投标报价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标中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表等,投标书要求签字盖章。
(三)要求投标书中的报价单按照单台炉盖内衬粘贴费用报单价。
(四)投标预算书按照《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以上定额执行兰州地区基价)执行。材料价差调整执行《兰州建设工程市场价格》和《兰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3年第2期红古区价格,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按市场价执行。
(五)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招标文件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六)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投标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
(七)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12小时,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八)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要求投标人应将报价单及投标书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投标书不退还)。
(九)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会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无效。
(十)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方大炭素外委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或没有办理人身保险的施工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期间出现的非发包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29日18: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兰州市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九、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中标的投标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十、招标人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电话:16693163349
联系人:鲁永明。
(四)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