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3年7月18日公开进行提升机更换项目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第一标段
(一)项目名称
焙烧厂二车间提升机更换。
(二)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
1.施工内容
(1)拆除并更换焙烧厂二车间配料部的2台斗式提升机,提升机进出料口与原进出料管进行安装对接,通风口与原管路进行安装对接。
(2)2台提升机型号为TD250-27.8m,进出料口高度27800mm,物料输送能力不小于10t/小时。
2.技术要求:
(1)提升机使用10层夹线耐高温皮带,耐高温150度,带宽300mm,带厚不小于12mm。
(2)提升机机壳厚度δ≥4mm,材质为Q235-A。机头及机尾的机壳钢板厚度δ≥6mm,料斗厚度δ≥3mm。
(3)承包方将提升机安装完成后进行现场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提升机外壳颜色为孔雀蓝。承包方需提供提升机的全套机械图纸。
(5)机头处安装检修平台,提升机机头检修平台及旋转部位防护罩制作以发包方提供的制作要求文件为准。
(6)中间机壳的法兰连接处,不得有明显的错位。提升机安装时法兰处应保证密封性。料斗在牵引件上的位置应合理,并紧固可靠。在运行中,不应有偏斜和碰撞机壳的现象发生,皮带不准与机壳刮蹭。
(7)整机安装校直后,机壳在穿过楼层处必须与楼板固定,安设支撑机壳的支架,以防止整个机器倾斜和位移。
(8)根据现场检修、维护等工作需要,制作检修门,便于检修维护。
(9)按照公司要求尺寸解体切割提升机机壳,并倒运至厂区内指定位置。
(10)减速机品牌选用:江苏国茂、泰星减速机、宁波东力。要求电动机使用YE4系列高效节能电动机,电动机品牌选用:湘潭电机、江特电机、青岛赛尼电机。
(11)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工器具、设备均由承包方提供并负责,主要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经发包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材料码放整齐,室外堆放物资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遮盖并拉设警戒线,设置临时存放标识。
(12)本工程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保险,保险按照作业人员实名制购买,施工需要中途换人,承包方应重新购买保险,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3)本工程施工时承包方必须设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安全管理,安全员必须持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人证合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证件有效,人证合一。
(三)工期要求
1.施工总工期:累计30日历天。
2.合同开工日期以该工程开工报告审批日期为准。
二、第二标段
(一)工程名称
石墨化二车间提升机大修。
(二)工程施工内容及要求
1.施工内容
(1)拆除石墨化厂二车间配料部原有2台提升机及相关检修平台,提升机型号为TD250,高度为22.05米。其中电动机、减速机、主动辊、皮带及料斗保护性拆除。
(2)重新制作并安装2台提升机机壳,其中包含提升机机头部分的机壳及检修平台,2台提升机机尾部分由发包方提供,承包方进行安装,对拆除的电动机、减速机、主动辊、皮带及料斗重新安装使用。
2.技术要求
(1)投标前必须仔细勘察现场,并参照施工区域原有信息,制定施工方案。
(2)设备制作前承包方对2台提升机的结构进行现场测量核实,根据测量情况提供图纸,经发包方审核后进行制作和安装。
(3)提升机安装时法兰处应保证密封性,承包方将提升机安装完成后进行现场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更换的2台提升机机壳截面尺寸为1000×450mm,要求提升机机壳(含机头部分的机壳)钢板厚度δ=6±0.3mm,材质为201不锈钢。
(5)提升机机头检修平台及旋转部位防护罩制作以发包方提供的制作要求文件为准。
(6)机体防锈及防腐涂装,要求涂两层底漆和两层面漆。面漆颜色为孔雀蓝。
(7)提升机进出料口与原进出料管进行安装对接,通风口与原管路进行安装对接。整机安装校直后,机壳在穿过楼层处必须与楼板固定,安设支撑机壳的支架,以防止整个机器倾斜和位移。根据现场检修、维护等工作需要,制作检修门,便于检修维护。
(8)按照公司要求尺寸解体切割提升机机壳,并倒运至厂区内指定位置。
(9)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工器具、设备均由承包方提供并负责,主要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经发包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材料码放整齐,室外堆放物资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遮盖并拉设警戒线,设置临时存放标识。
(10)本工程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保险,保险按照作业人员实名制购买,施工需要中途换人,承包方应重新购买保险,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1)本工程施工时承包方必须设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安全管理,安全员必须持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人证合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证件有效,人证合一。
(三)工期要求
1.施工总工期:累计30日历天。
2.合同开工日期以该工程开工报告审批日期为准。
三、两个标段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为预付款。
(二)验收款:大修完毕验收合格并结算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支付验收款前一次性提供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留合同总价款的10%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三)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四、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8:00。
(二)招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9:3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7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要求
(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投标单位提交一正两副投标书,商务标中要有企业资质、企业业绩、投标报价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标中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投标书要求签字盖章。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招标文件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四)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投标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
(五)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未中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六)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投标人保密,开标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招标最终选定中标方式举行,投标人应将报价单及投标书装入档案袋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投标书不退还)。
(七)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会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无效。
(八)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方大炭素外委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或没有办理人身保险的施工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在发包人场地施工期间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期间出现的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九)投标单位在标书中必须提供投标报价的详细、完整的组价清单,组价清单中材料需明示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7日18:00前完成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兰州市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七、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中标的投标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八、招标人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郭经理。
(四)联系电话:16693163340。
(五)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