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与兰州盛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祥物业)组成联合体,计划于2023年7月21日就原兰炭集团改制遗留资产资金清查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参标。
一、招标项目
原兰炭集团改制遗留资产资金清查审计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对方大炭素与盛祥物业互占资产、互欠资金情况进行清查并审计,核查双方往来账目,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
2.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响应招标的单位,请在2023年7月20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报价单发送至邮箱(邮箱号:LTGZBJ@163.com),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标书费300.00元(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其投标无效。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用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方大炭素财务部(银行账号为:270302670902210234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5.中标单位的中标保证金自公布中标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完成服务后无息退还。
四、完成时限
2023年8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单在发出后,投标人在开标前可对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单进行修订、补充和二次投报,同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告诉招标人。
(三)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单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报价单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投标人保密,招标人多轮招标最终选定中标方方式。
(五)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必须提供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的投标委托书。
(六)开标当日,投标人用于联系业务的电话或邮箱必须保证通畅;招标人发布报价信息后,投标人必须按照通知或公告中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报价。
(七)投标文件或报价单必须发送至LTGZBJ@163.com邮箱,以其他方式送达的报价单和标书无效。
(八)投标文件或报价单未按照公告要求制作且与公告内容不符的,按照废标处理。
(九)第三轮及以后轮次的报价单(含经商务洽谈后最终确定的报价单),必须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的临时通知为准。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双方协商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审计,并在完成时限内出具审计报告。
3.投标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依法依规出具审计报告,不受招标人的干扰,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4.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出具审计报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全部退还。
九、结算及付款方式
招标会协商确定。
十、验收标准
提供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方大炭素、盛祥物业
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招标联系人:王经理(方大炭素)16693161073
马女士(盛祥物业)13309497608
十二、方大炭素、兰州盛祥公司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方大炭素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方大炭素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方大炭素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15002679376(盛祥物业纪委书记)
13609390432(盛祥物业纪委办公室主任)
审计法务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