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3年11月27日公开进行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节能竣工验收招标。欢迎具有节能验收能力、信誉良好、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招标,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节能竣工验收。
二、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内容
1.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评审及上报审批工作。根据《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及现行其他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能评报告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定,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书、节能验收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等。
2.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验收评审所涉及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验收审查意见。
(二)技术要求
1.根据行业规范及实际需要自行确定调查、验收方式和工作方案。
2.投标人有权对委托事项的基本概况以及决策依据、理由、程序、批准手续、经济规模、实施主体等主要情况和认为有必要的内容(保密事项除外)进行对外公示。
3.相关工作以及《节能验收报告》编制、评审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行业文件要求。
4.招标完成后,方大炭素与中标人签订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节能竣工验收合同书,要求中标人编制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节能验收报告,进行项目节能验收、评审工作。
(三)其他要求
1.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可行性、规范性负责。
2.节能验收过程中,承包人在保证满足主管部门评审的前提下,根据发包人要求的份数提供节能验收报告资料,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资料。
三、质量验收标准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及国家标准规范验收,提供符合规范、科学、合理的节能验收报告,编制深度及成果质量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取得审查批复意见,通过节能验收评审。
四、工期要求
自发包人按承包人要求提资完整次日起30日历天完成《节能验收报告》(电子版)编制。以上工期要求是指《节能验收报告》完成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时间,取得审查批复意见、通过节能验收评审及复核时间不纳入工期计算。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1000.00元。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18:00。
(二)招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3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6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本次招标方式采用现场招标,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后由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携带至招标现场。
六、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有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或能源技术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有节能验收相关业绩。
七、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编制计划、编制人员组成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等。投标人的标书必须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需提供三套标书(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三份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标书。
八、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验收款:完成《节能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及报审复核等全部工作,取得审查批复意见,通过节能验收评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三)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全部为电汇,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等额6%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6日18:00前完成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以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转账电子回执或方大炭素财务部开具的现金收据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天向招标人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十、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投标人进入厂区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十一、相关联系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马茂德。
(四)联系电话:16693163563。
十二、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6693162777(公司党委书记)。
16693161166(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669316106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