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5年12月26日09:00进行2026年环境自测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方大炭素2026年环境自测。
(二)项目地点:方大炭素厂内。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
2026年环境自测主要包括有废气组织排放口、厂界环境空气质量、无组织排放、臭气、噪声、废水、土壤、地下水、在线监测设施比对检测等。
2.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照项目内容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检测报告中要对检测结果是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进行评价。
(3)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格式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附录D编制。
(4)检测单位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保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的规定做好本项目的原始记录并归档保存。
(5)检测机构须符合《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相关要求:
①开展自行监测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监测设备,并对监测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定、校准,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②开展监测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能力、技术人员和管理能力,并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③技术服务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承诺,书面承诺应当包括其设施设备、技术能力、技术人员、管理能力方面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④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超出其业务范围接受委托,不得违反约定将受托业务转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监测服务,不得同时接受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委托。
⑤技术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监测服务,应当遵守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标准。
⑥接受委托开展监测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⑦技术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⑧接受委托开展监测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保存其开展业务的相关数据、报告、记录以及委托合同等材料,保证业务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方大炭素2026年环境自测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注册时间5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等)。
(三)法定代表人、董监高、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等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四)投标人不允许有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五)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没有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信息。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同时,近一年内在全省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中不存在不合格项或省、市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中未被通报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各类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2.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3日。
(二)获取方式
1.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2.投标方须于2025年12月23日18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53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招标资料费300.00元。
3.投标保证金、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4.投标保证金和招标资料费需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需为公对公账户)。
5.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6.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单位后30个日历日内全额退还(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招标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7.履约保证金: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未按期补缴的,按1000元/个工作日标准向中标单位计收违约金,且不免除其补缴义务。本次招标涉及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无争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9时,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投标。
(二)递交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办公楼二楼招标会议室。
(三)递交方式:线下,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
五、开标信息
(一)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
(二)开标地点:与递交地点一致,线上需注明平台链接。
六、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苟女士。
(四)联系电话:16693161025。
(五)监督部门:审计法务部。
(六)监督电话:16693161799(公司党委副书记)
16693161166(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6693163588(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七、其他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和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