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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Announcement

公示公告

方大炭素公司焙烧厂4号7号8号环式炉温控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6年3月13日9:00进行焙烧厂4号7号8号环式炉温控系统升级改造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1.焙烧厂二车间4号环式炉温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焙烧厂五车间7号和8号环式炉温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方大炭素焙烧厂。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焙烧厂4号7号8号环式炉3套温控系统设计、制造、安装,具体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以方大炭素下发的招标文件为准。

2.工期要求:焙烧厂二车间4号环式炉温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备设计、制造总工期90日历天;设备安装空负荷调试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时间为准)。焙烧厂五车间7号和8号环式炉温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备设计、制造总工期90日历天;设备安装空负荷调试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时间为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00.00元。

3.付款方式: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到货款:设备、材料到货后验收合格,并经项目部签字确认后,承包人开具合同总价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款: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并且承包人开具剩余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12个月后无息支付。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包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四)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注册时间5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等)。

(三)法定代表人、董监高、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等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四)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五)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没有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信息。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六)投标人其他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工业控制及系统制造、软件开发及销售(或生产)并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各类资质文件,且均应在有效期内。

2.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

(二)获取方式

1.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2.投标方须于2026年3月10日18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505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招标资料费500.00元

3.投标保证金、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4.投标保证金和招标资料费需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需为公对公账户)。

5.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6.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单位后30个日历日内全额退还(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招标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9时00分,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投标。

(二)递交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办公楼二楼招标会议室。

(三)递交方式:线下,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

五、开标信息

(一)开标时间:2026年3月13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办公楼二楼招标会议室

六、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陈经理。

(四)联系电话:16693161593。

(五)业务联系人邮箱号:chenshanxin@fangdacarbon.com

(六)监督电话:18612291117(集团审计监察部部长)

18612291217(集团审计监察部纪检专员)

16693161799(公司党委负责人)

16693161166(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6693163588(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七、其他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