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中文|English

Company Announcement

公示公告

方大炭素公司废旧设备设施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4年1月24日公开进行公司废旧设备设施拆除项目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公司废旧设备设施拆除项目

二、工程施工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工程施工内容

序号

单位

拆除部位及工程量

备注

1

压型厂

一车间三跨钢制烟囱拆除,钢制烟囱:直径600mm,高8m。

全部解体

2

压型厂

一车间四跨钢制烟囱、烟囱连接处排烟管道及烟囱下方砖砌小平房拆除,钢制烟囱:直径1000mm,高15m;烟囱连接处排烟管道:直径550mm,长3.5m;烟囱下方砖砌小平房:面积为22.1㎡,墙体厚24cm。

管道内含焦油,全部解体。

3

压型厂

二车间5号压机2套除尘风机拆除(包括钢筋砼基础、排烟管道、钢结构平台、焦油收集罐、配套电动机、轴承箱),基础尺寸:1.4m×2.7m×0.5m;焦油收集罐2个:直径1.2m,高6m,锥体高0.8m;排烟管道:直径600mm,长70m;配套电动机2个;轴承箱2个;钢结构平台6个。

除尘风机及管道内含焦油,全部解体

4

压型厂

二车间6号压机1套除尘风机拆除(包钢筋砼基础、焦油收集器、风机、电动机、轴承箱),排烟管道:直径500mm,长22m,直径600mm,长15m;钢筋砼基础2个:0.7m×1.1m×0.7m,1m×0.7m×0.4m。

除尘风机及管道内含焦油,全部解体。

5

压型厂

二车间高楼部老配料室外废弃排烟管道拆除,排烟管道:直径300mm,长7m;高位槽排烟管道:直径250mm,长6m;排烟竖管:直径108mm,长12m。

管道内含焦油,全部解体。

6

压型厂

三车间沥青库沥青熔化罐、埋式泵储罐、排渣阀、下料溜槽、排放烟囱、钢平台扶梯、支架、底座、保温材料及其配套管线拆除,熔化罐:直径2.5m,高8m,锥体高1.3m;排渣阀两组,配套管线60m;埋式泵储罐:直径1.5m,高2m,配套管线30m;溜槽:0.5m×0.5m×3m;排放烟囱:直径500mm,长10m。

罐体、管道内含大量沥青、导热油,全部解体。

7

压型厂

三车间沥青库溢流罐、配套过滤器、阀门及其配套管线拆除,溢流罐直径1.1m,高3m;配套过滤器两组0.9m×0.9m×1m,阀门四个配套管线10m;3台沥青泵、钢筋砼基础配套管线拆除,基础尺寸:1.75m×0.85m×0.3m,配套管线30m。

罐体、管道内含大量沥青、导热油,全部解体。

8

压型厂

三车间沥青库除尘器风机管道收尘管道除尘器配套螺旋拆除,除尘器尺寸:2.5m×1.8m×6.5m,风机管道20m, 收尘管道20m, 除尘器配套螺旋尺寸:0.55m×0.55m×6m

除尘器管道内含沥青,全部解体。

9

焙烧厂

一车间美浓窑厂房顶部钢制烟囱进行拆除,钢制烟囱:直径450mm,高7m。

全部解体

10

焙烧厂

四车间隧道窑北侧砖烟囱进行拆除(包括烟囱筒壁旋转钢爬梯、平台钢制防护栏杆、排烟口预留管道、钢筋砼立柱),烟囱高度约为25m,烟囱底部直径为3.45m,烟囱上部直径为2.15m,砖烟囱筒壁厚度42cm;立柱尺寸:0.95m×0.65m×3.75m。

全部解体

11

设备部动力车间

护帽间水箱、除氧罐、附属管道、废弃暖气管道、水箱下方钢筋砼支墩、墙体、屋面瓦、窗户进行拆除,水箱2个:直径2m,长6.5m;除氧罐2个:直径1m,高2.5m;钢筋砼支墩4个,支墩尺寸:0.45m×1m×1.7m;附属管道: 直径80mm,长40m(包括阀门18个),直径100mm,长106m,直径150mm,长80m,直径200mm,长11m,直径300mm,长10m(包括阀门6个);废弃管道45m;红砖墙157㎡,墙体厚37cm;屋面石棉瓦160㎡,屋面梁18号槽钢96m,窗户9扇,每扇窗户尺寸:1.5m×1.8m。

全部解体

(二)工程要求

1.沥青罐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沥青由承包人负责清理装吨袋(所需吨袋发包人负责提供)移交至指定地点;罐体、管道及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由承包人负责清理装桶(所需油桶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并运送到厂内指定地点存放。

2.施工过程中需要的所有工器具、机械设备等由承包方负责提供,对拆除的所有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出厂(主要包括废砖、混凝土块、石棉瓦等)。

3.本工程施工期间需配置专职安全员(持安全员证),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对拆除的废钢材由承包方负责按不大于600mm×600mm的尺寸进行切割,并对切割后的废旧钢材运送到厂内指定的位置。

三、工期要求

(一)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因天气原因或生产影响施工时工期予以顺延

(二)合同开工日期以该工程开工报告审批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无预付款。

(二)验收合格并结算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三)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需向发包方开具等额9%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18:00。

(二)招标时间:暂定2024年1月24日上午9:0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23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要求

(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必须在有效期内,营业范围需有拆除施工,注册时间不小于5年。

(二)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投标单位提交一正两副投标书,商务标中要有企业资质、企业业绩、投标报价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标中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投标书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报价按总价报价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招标文件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四)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投标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

(五)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公对公账户以现金或者银行电汇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未中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六)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投标人保密,开标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招标最终选定中标方式举行,投标人应将报价单及投标书装入档案袋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投标书不退还)。

(七)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会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无效。

(八)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方大炭素外委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或没有办理人身保险的施工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在发包人场地施工期间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期间出现的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3日18:00前完成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兰州市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八、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中标的投标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九、招标人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韩先生。

(四)联系电话:16693161595。

(五)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专员)。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