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4年4月8日公开进行大宗食材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2024年餐饮中心大宗食材,即:大米、面粉、菜籽油、常用调味品、猪肉、常用冷冻冷鲜品、常用蔬菜。
二、招标日期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4年4月8日8:30。
2.招标地点:方大炭素员工餐饮中心。
(二)报名方式:响应招标的单位,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7日18:00前到方大炭素党群工作部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18:00。
三、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等
(一)粮油类、猪肉类、蔬菜类、冷冻冷鲜品类投标单位在报名当日前向方大炭素公司财务部缴纳标书费300元,在报名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
(二)调料类投标单位在递送资料当日前向方大炭素公司财务部标书费1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
(三)新合作中标方将缴纳合同预估总价5%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2023年度尾款未结清的供应商中标后将在尾款中扣除合同预估总价5%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五)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方大炭素财务部(投标单位在方大炭素有往来账务的,经双方确认,可转为中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为:270302670902210234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四、供货方式
蔬菜类为日供货方式、其余类为周供货方式,供货方需按照餐饮中心要求入库码垛,粮油类负责库内粮油的防鼠、防虫、防潮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鼠咬、虫咬、发潮发霉无条件换货。
五、付款方式
当月供货,次月发票挂账付款(银行电汇)。
六、索证索票要求
供方必须提供食材批次质检报告,电子一票通或兰州市红古区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供货发票,并经需方录入食药局电子信息追溯平台确认合格方可挂账付款。
七、质量及验收标准
(一)所投标物资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改变时,按照招标时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二)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协议和国家标准验收。
(三)提供相应符合要求的产品、合格证。
八、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与本招标内容要求相应的所列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九、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标书两份(一正一副),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4月8日8:00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交于方大炭素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单位提供资质、检验检疫报告或质量证明书等。
(七)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2.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3.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5.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现场报价,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投标单位应将标书装入档案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投标文件一套,不予退还(未密封的标书按照废标处理)。
6.投标单位未派授权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无效。
7.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不得参加招标会议。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②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③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自动放弃中标或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十、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合同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5日内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方大炭素党群工作部
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招标联系电话:16693163987。
招标联系人:庞女士
十二、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专员)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