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中文|English

Company Announcement

公示公告

方大炭素公司2024年技改项目天车及单梁起重机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4年3月28日14:30进行2024年技改项目天车及单梁起重机公开招标,招标完成后两个项目分别签订合同。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一)焙烧厂7号和26号天车更换项目。

(二)生产部4号库单梁起重机更换项目。

二、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内容

1.焙烧厂7号和26号天车更换项目

(1)拆除二车间现用7号天车(型号:QD5t-22.5m-A6),并负责旧天车的拆除、解体、切割、倒运。重新设计、制造1台电动吊钩桥式双梁天车(型号:QD5t-22.5m-A6),包括新天车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新天车采用驾驶室控制,配置工业冷暖空调。

(2)拆除五车间现用26号天车(型号:QD20/5t-28.5m-A6),并负责旧天车的拆除、解体、切割、倒运。重新设计、制造1台电动吊钩桥式双梁天车(型号:QD20/5t-28.5m-A6),包括新天车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新天车采用驾驶室控制,配置工业冷暖空调。

2.生产部4号库单梁起重机更换项目

拆除生产部4号成品库现用旧单梁起重机(额定起重量3吨,跨距16.5米,起升高度9米,工作等级A3),并负责旧天车的拆除、解体、切割、倒运。重新设计、制造1台相同规格的新电动吊钩桥式单梁起重机,包括新单梁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新单梁起重机采用驾驶室控制,配置壁挂式普通冷暖空调。

3.负责新安装天车及单梁起重机的特检报验工作。

(二)技术要求

承包人负责成套设备供货,必须满足工艺配置要求,设备性能参数满足使用要求,并保证设备稳定安全运行。技术要求中零部件的规格型号及数量为基本要求,实际设备配置不低于要求的配置。

1.技术参数表

项目名称

焙烧厂7号和26号天车更换项目

生产部4号库单梁起重机更换项目

天车位置

二车间7号

五车间26号

4号成品库

工程内容

更换

更换

更换

类别

电动吊钩桥式双梁天车

电动双吊钩桥式双梁天车

电动吊钩桥式单梁起重机

额定起重量

5t

20t/5t

3t

工作级别

A6、U6、Q2

A6、U6、Q2

A3

跨度

22.5m

28.5m

16.5m

起升高度

16m

16m

9m

控制方式

空操

凸轮控制器(KT10系列)

空操

联动台摇杆控制

空操

联动台摇杆控制

驾驶室空调

工业冷暖空调

工业冷暖空调

普通空调

起升电动机

17kW,S5-40%,8级

主钩:45kW,

S3-40%,6级。

副钩:17kW,

S5-40%,8级

ZD1 32-4 11A

4.5kW

大车电动机

7.5kW,S4-25%,6级

11kW

S4-25%,6级

ZDR12-4 4.3A

1.5kW

小车电动机

3.7kW,S4-25%,6级

3.7kW,S4-25%,6级

ZDY12-4 1.25A

0.4kW

电动机绝缘等级

H

H

不低于B级

电动机防护等级

IP54

IP54

IP44

大车车轮踏面直径

500mm

双轮缘结构

700mm

双轮缘结构

250mm

双轮缘结构

小车车轮踏面直径

250mm

单轮缘结构

350mm

单轮缘结构

/

大车速比

23.34

20.49

大车速度≥

30m/min

小车速比

22.4

22.4

小车速度≥

20m/min

起升速比

23.34

31.5

起升速度≥

8m/min

小车供电方式

工字钢轨道拖缆滑车

工字钢轨道拖缆滑车

拖缆(扁电缆)

配电柜、控制柜

防护等级≥IP54,柜体钢板厚度≥1.5mm

吊钩

全包式护罩

全包式护罩

国标,加重型

2.主要部件品牌要求

项目

名称

品牌或厂家

焙烧厂7号和26号天车更换项目

绕线式电动机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长航集团武汉电机有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电机厂)

双梁天车减速机

泰隆、国茂、博能

双梁天车制动器

焦作金箍、江西华伍

驾驶室工业冷暖空调

河北兰瑞(兰伯瑞)

生产部4号库单梁起重机更换项目

特种电动机

南京起重电机厂、南京特种电机厂

普通空调

格力、美的

其他

接触器、断路器

正泰、德力西、天水二一三、常熟开关

动力电缆

特变、兰州众邦、河南卓越、陕西津达、中煤电缆、上海易初、上海电缆、恒飞电缆、上海宏欣、广东浦光、郑州电缆厂、上海长顺、江苏大金、山东中泰、多稳电缆、河南九九、金杯

主体结构钢材

首钢、鞍钢、宝钢、柳钢、攀钢、津西钢铁、日钢、韶钢、马钢、邯钢、济钢、安钢、友发

3.焙烧厂7号和26号天车更换项目技术要求

(1)传动机构电动机全部采用绕线式电动机,减速机选用ZQ和ZSC系列。制动器选用YWZ系列,推动器要求为Ed型(铝壳)。提升系统采用双制动。

(2)驾驶室配置工业冷暖空调,空调室外机要求安装在天车桥架走台上,工业冷暖空调要运行平稳可靠,适用于多尘环境运行。要求驾驶室内配有起重量显示器和起重量限制器。驾驶室采用侧开门,采用钢化玻璃。

(3)车体动力电缆选用耐高温软电缆,需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电缆需穿管或敷设在线槽内,线槽要求不易变形。

(4)要求双梁天车桥架具有检修走台,天车安装完成后,检修走台不能存在有工具坠落风险的孔洞,所有检查孔需设置盖板。驾驶室与走台间设有斜梯,方便操作和检修。所有斜梯踏步板采用Z型花纹钢板踏步板或者采用格栅踏步板,斜梯宽度不小于60cm。天车桥架检修走台及驾驶室登车平台护栏底部设踢脚板。

(5)双梁天车在端梁加装双侧护栏,保证人员跨越时的安全,护栏长度不小于小车轨距宽度。双梁天车的所有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050mm,护栏横杆净距不大于380mm,护栏立杆净距不大于1000mm。

(6)天车设置滑线检修吊篮,吊篮舱门设置电气联锁保护开关。在滑线端设置挡钩架。

(7)吊钩采用全包式护罩。新天车大车需设置撞尺,与相邻旧天车限位开关配合使用,确保相邻天车安全运行。

(8)要求转动部位设置可拆卸护罩,护罩孔隙孔径不大于10mm或者无孔隙,护罩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易变形。(防护罩距转动部件的安全距离要求必须大于100mm;防护罩边缘距转机固定部分的距离要求在5~8mm之间;防护罩底部与地面或平台需要设置间隙时,为防止足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防护罩底部与地面的间隙要求小于76mm,并且安全距离要求大于150mm。)

(9)要求在端梁和小车架的下面必须安装扫轨板,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之间的间隙要求在5~10mm之间。

4.生产部4号库单梁起重机更换项目技术要求

(1)在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大车、小车、起升速度取最大值。单梁起重机大车运行不使用三合一驱动装置。

(2)要求单梁起重机主梁侧板及U型槽钢板厚度为6mm,钢材牌号不低于Q235B。驾驶室需安装壁挂式普通冷暖空调。要求驾驶室符合行业标准,单梁起重机驾驶室采用侧方内开门,大车轨道中心与驾驶室侧间距500±10,大车轨道平面至驾驶室底面距离1750±10,左、前、右侧安装钢化玻璃,主梁侧开窗。驾驶室与滑线不在同一侧。

(3)单梁起重机电葫芦拖缆使用扁电缆,并设置钢拉绳或钢链,确保葫芦运行时扁电缆本身不受拉力。除葫芦拖缆外的电缆需穿管固定敷设。

(4)起重量显示器安装在葫芦底部,驾驶室不设置起重量显示器。单梁起重机葫芦限位根据现场使用要求制作。

(5)在滑线端设置挡钩架,不设置滑线检修吊篮。

(6)操控台摇杆开关、提升限位器、起重量显示器、导绳器、电阻器、起重量限制器、断火限位型号采用指定型号。

5.通用技术要求

(1)驾驶室配吸顶灯、座椅、声光警示装置等提升系统与声光警示装置联动。

(2)电气系统配置防打反车装置。天车配电柜要方便开关,在柜外或者驾驶室设置停送电总开关。驾驶室设置行业标准紧急、停启开关,设临时电源插座(不小于15A)。空调要求单独控制。

(3)吊钩均配置起重量限制器,设置起升双限位。大车限位器选用行程开关和红外线行程开关双重限位。要求第一级防撞仪发出的红外线对检测板的检测范围为220mm×110mm,并能在3m以外距离检查到光电信号,切断大车控制电路让起重机自动停车。要求大车安全撞尺采用90×56mm的不等边角钢进行制作,撞尺前段与限位接触部位要求与水平面成20~30度的斜角,撞尺安装要求稳定牢固,在运行的过程中不能出现抖动和偏斜,撞尺与起重设备本体颜色相同。

(4)双梁天车钢丝绳选用6w(19)系列。

(5)天车照明灯采用LED300W投光灯,每台天车不少于2个,并设置独立控制开关。

(6)缓冲装置全部采用聚氨酯缓冲器。

(7)车间大车滑线为角钢式,天车受电器使用角钢轻轨滑触线集电器。

(8)天车主梁钢板厚度偏差,按照《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表3普通精度PT.A执行。

(9)拆除的旧天车和单梁起重机,钢材切割为长0.6m小节、钢板切割为0.6m×0.6m小块,并运送到厂内指定地点堆放。

(10)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厂对大车跨距、小车顶部安全距离、端梁与建筑物安全距离等进行测量,确保设计制造的设备满足现场运行使用要求。

(三)投标人标书中需提供的其他内容

1.投标人标书中需提供天车总图图纸、性能参数表、主梁截面图(主梁尺寸、钢板厚度)。

2.投标人标书中需提供电动机、减速机、制动器、吊钩、滚筒、葫芦、车轮、钢丝绳等的制造厂家、规格型号。

(四)工程内容包含以上设备及配套附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

(五)设备的质量要求

1.投标人负责设备设计、制造、装配、安装调试、涂装、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保证。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完全符合通用技术条件及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

(六)施工技术及人员要求: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技术、人员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需配置安全监护人员(持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人员持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七)施工资料要求: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一致,竣工后应同时完成工程相应施工内容的施工资料。需提供设备合格证、检验报告、零部件合格证、钢材质量证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机械图纸、零部件图纸、易损件图纸、电气控制原理图、端子和电气回路图等,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八)施工材料进场要求:施工过程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承包人必须提供主要零部件相应的合格证、检验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施工所用主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场,未验收的施工材料不得使用。

(九)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发包人划定的施工区域搭设简易围挡或拉设警戒线并悬挂警示标语,施工区域内的现场5S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清运至垃圾场,当日无法清运的垃圾需要采用绿色的防尘网覆盖;承包人应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相关劳保用品;承包人需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职工工伤保险(社保)或者意外伤害保险(相应工种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伤害残疾赔付额均不低于120万人民币),并且向发包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及受保人员名单,施工期间新增的施工人员必须先购买保险并向发包人备案后才可进场作业;电工、焊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包人应遵守方大炭素相关安全、环保、5S管理制度,其他要求参照方大炭素相关制度执行。

(十)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前,承包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包括雇佣的农民工、临时工、劳务人员)。如因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造成农民工闹事或者诉讼事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三、质量验收标准

(一)符合电力、消防、安监等部门的有关验收规定、符合现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程及验收规范标准。

(二)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协议和行业标准验收。

四、工期要求

(一)焙烧厂7号和26号天车更换项目

设备设计、制造工期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组织设备安装,每台新天车现场安装时间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审批通过的开工报告为准。新天车试运行正常后开始旧天车的拆除,旧天车的拆除、解体、切割不纳入工期计算。

(二)生产部4号库单梁起重机更换项目

设备设计、制造工期7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组织设备安装,新单梁起重机现场安装时间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审批通过的开工报告为准。新单梁起重机试运行正常后开始旧单梁起重机的拆除,旧单梁起重机的拆除、解体、切割不纳入工期计算。

(三)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在工程结算时扣除违约金10000.00元。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8:00。

(二)招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14:3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7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现场招标。

六、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安装)并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七、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天车性能参数表、主梁截面图、天车总图、主要部件品牌厂家、功能、产品特色、项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企业业绩、分项报价等其他材料。投标人的标书需以清单形式提供设备零部件品牌或制造厂家。投标人的标书必须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需提供四套标书(一套正本、三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四套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地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标书。

八、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

(二)到货款:设备全部在承包人场地制作完成,设备、材料到达发包人厂区,经发包人项目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承包人开具合同总价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验收款: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整改完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订交工验收证书,承包人开具合同剩余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四)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保金,以交工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12个月后无息支付。

(五)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包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九、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7日18: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以银行电汇的方式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十、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承包人进入方大炭素厂区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四)承包人在现场安装调试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五)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用于本工程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投标人应负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索赔。

(六)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不支付费用;已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七)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派人员参与分步、分项及整体工程设计提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等工作及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电话:16693161400。

十二、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专员)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