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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Announcement

招投标信息

方大炭素公司生石灰采购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计划于20243月29生石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生石灰采购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材料规格型号、数量)。

三、招标日期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43290900。

2.招标地点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响应招标的单位,请在20243290900前将标书、报价单发送至邮箱(邮箱2019cg@fangdacarbon.com),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此次网络招标收取标书费或资料费300.00元

2.经过最后一轮报价后综合排名最高的1家单位为预中标备选单位(有继续跟标意向的单位,正常吸纳),中标单位需向方大炭素缴纳中标保证金10000.00元。

3.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4.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用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方大炭素财务部(银行账号为:270302670902210234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四、交货日期

根据生产需求分批到货。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六、投标办法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技术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或招标报价单在发出后,招标人在开标前可对招标文件或招标报价单进行修订、补充和二次投报,同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告诉招标人。

(三)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单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报价单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投标人保密,招标人多轮议标最终选定中标方方式。

(五)投标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必须提供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的投标委托书。

(六)开标当日,投标人用于联系业务的电话或邮箱必须保证通畅;招标人发布报价信息后,投标人必须按照通知或公告中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报价。

(七)标书和报价单必须发送至2019cg@fangdacarbon.com邮箱,以其他方式送达的报价单和标书无效。

(八)标书或报价单未按照公告要求制作且与公告内容不符的,按照废标处理。

(九)第三轮及以后轮次的报价单(含经商务洽谈后最终确定的报价单),必须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的临时通知为准。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电话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甲方开具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一个月付款(银行承兑汇票)

十、验收标准

按照氧化钙+氧化镁≥50%,氧化镁≤5%,粒度(0.2mm筛余量)≤2%标准验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方大炭素采购部

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

招标联系电话:16693163498

招标联系人:尚立海

十二、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专员

 

 

方大炭素采购部

                        202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