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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Announcement

公示公告

方大炭素公司压型厂三车间低压配电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4年4月23日9:30进行压型厂三车间低压配电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压型厂三车间低压配电室改造项目。

二、招标内容

(一)拆除压型厂三车间低压配电室18面MNS抽屉柜,其中东侧1至9MNS抽屉柜,西侧1至9MNS抽屉柜。

(二)拆除的18面MNS柜内动力线和控制线,做好MNS柜原所带设备及信号线标记,做好电缆线防护。

(三)在拆除位置重新设计、制造、安装14面GGD配电柜,其中东侧安装7面GGD配电柜,西侧安装7面GGD配电柜,设计制作安装配电柜内主母线,并与现有两侧的主母线做对接。

(四)M141SL、M142SL分级机变频器更换,完成变频器安装、接线及调试工作。

(五)新安装14面GGD配电柜动力线和控制线接线、调试,设备试车。

(六)压型厂三车间低压配电室18面MNS抽屉柜所带设备为上料系统、筛分系统、称量系统、磨粉系统、配料系统、混捏系统、除尘系统的电动机控制回路(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清单)。

三、技术要求

(一)技术规范及要求

1.设备厂家必须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标准等进行设备和材料的加工制作。

2.所选用的设备、材料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标准等。

3.柜体选用仿威图柜,柜体材质为钢板,柜体前后门板材厚度不小于2.00mm,柜体两侧板材厚度不小于1.50mm,柜防护等级不小于IP54。

4.柜体设计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散热性能良好;柜体顶盖可拆卸,方便现场安装和调整主母线,柜顶四角安装可拆卸起吊环。

5.柜与柜之间使用柜内母线连接,柜内母线采用铜质母线,截面积满足设备载流要求,母线相序排列、颜色符合国家标准。母线(主母线、分支母线、连接小母线、过渡母线)都采用绝缘热收缩套管密封绝缘,母线有标明相别的颜色,铜母线提供检验报告。

6.电气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1)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及功率、图纸仅供承包人参考,具体设备清单及功率、图纸需承包人现场仔细核对,完成原理图设计确认,保持原MNS抽屉柜设计功能,完善控制回路,设计满足现有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信号要求。

2)设备B141、M141、B142、M142、M102R、M102L、M401、B802、B803、N201、N202、NC201、NC202的电气主回路采用软起动器控制,软起动器内置旁路,其他设备的电气主回路采用接触器控制,柜内控制信号按现有控制系统信号设计。

7.每台GGD柜内配置1台隔离开关,柜门面板上配置电流、电压数显表,按要求实现部分设备远程中控电流实时监控。

8.每台设备的电动机配置独立主回路电气元件,具备过载、短路及故障功能,柜内各回路设备、端子名称进行清晰标识。

9.投标单位在标书中应以表格形式提供配电设备主要部件清单等的产地、品牌、主要技术参数等。

10.要求设备铭牌清晰、耐腐蚀,并铆固于设备明显位置,配电柜进出电缆口需耐火胶泥密封。

11.技术资料要求:设备合格证、设备总图、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电气控制原理图、端子和电气回路图,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2.质保期内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备件材料质量缺陷问题均由承包人免费维修或更换。

13.对拆除配电柜中的钢材、有色金属和电气元件分类处理,钢材必须切割为长0.60m小节、钢板切割为0.60m×0.60m小块,有色金属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分类处理,所有拆除的旧设备及有色金属均由承包人负责运送到厂内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放置。

(二)主要材料品牌或生产厂家要求

塑壳/微型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隔离开关、电压表、电流表:正泰或天水二一三。

变频器:汇川、森兰、普传。

软起动器:西普达、斯达森、西驰、雷诺尔。

(三)设备的质量要求

1.投标人负责设备设计、制造、装配、安装调试、涂装、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保证。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完全符合通用技术条件及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

(四)施工技术及人员要求: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技术、人员管理由承包人负责。

(五)施工资料要求: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一致,竣工后应同时完成工程相应施工内容的施工资料。

(六)施工资料要求: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一致,竣工后应同时完成工程相应施工内容的施工资料。

(七)施工材料进场要求:施工过程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承包人必须提供主要零部件相应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施工所用主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场,未验收的施工材料不得使用。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发包人划定的施工区域搭设简易围挡或拉设警戒线并悬挂警示标语,施工区域内的现场5S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清运至垃圾场,当日无法清运的垃圾需要采用绿色的防尘网覆盖;承包人应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相关劳保用品;承包人需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职工工伤保险或者意外伤害团体险,保额120万元/人以上,并且向发包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及受保人员名单,施工期间新增的施工人员必须先购买保险并向发包人备案后才可进场作业;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包人应遵守方大炭素相关安全、环保、5S管理制度,其他要求参照方大炭素相关制度执行。

(九)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前,承包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包括雇佣的农民工、临时工、劳务人员)。如因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造成农民工闹事或者诉讼事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质量验收标准

(一)符合现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程及验收规范标准。

(二)按照双方签订合同技术要求验收。

五、工期要求

(一)压型厂三车间低压配电室改造项目设备设计、制造总工期65日历天(自预付款支付次日起计算);设备安装调试工期45日历天,其中影响生产的时间约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时间为准)。

(二)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5000.00元。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8:00。

(二)招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9:3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2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现场招标。

七、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内具有电气设备销售(或生产)并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八、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工程设计方案及配置清单、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等。投标人的标书需以清单形式提供设备零部件品牌或制造厂家。投标人的标书必须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需提供三套标书(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三套标书不予退还。各投标单位先编制标书正本一套,投标单位标书均要密封并加盖公章,签字盖章齐全后对全套标书扫描为PDF电子版本一份。现场参加招标会议时一并提交PDF电子版全套标书(U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标书。

九、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

(二)到货款:设备、材料到货且验收合格,并经项目部签字确认,承包人开具合同总价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验收款:配电柜安装完成,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完成交工验收证书签字、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并开具剩余全额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四)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保金,以交工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12个月后支付。

(五)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包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13%。

十、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2日18: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以银行电汇的方式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十一、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承包人进入方大炭素厂区或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四)承包人在现场安装调试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五)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用于本工程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投标人应负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索赔。

(六)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不支付费用;已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七)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派人员参与分步、分项及整体工程设计提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等工作及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陈工。

(四)联系电话:16693161593。

十三、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专员)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