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4年6月19日14:30进行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项目设备总包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项目设备总包工程。
(一)工程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为根据焙烧厂六车间3号浸渍线现状,合理改造利旧设备,根据车间现场布局,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一套热进冷出浸渍生产线,主要包括浸渍系统(浸渍罐及配套罐体)、运输系统、真空系统、沥青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水系统、热媒油系统等的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
2.投标人负责利旧设备的改造及配套管道、电气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投标人对工艺、设备、生产的系统性、完整性、安全性及良好运行结果负责。
3.投标人提供设备、备件、材料是3年内类似规模生产线系统投入使用的产品,招标人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4.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现场安装、安全运行要求,若在安装、调试、安全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足。
5.主要新增设备及要求
(1)新上3台Φ2.2×10m浸渍罐、配套3台液位罐,罐体材质、注水温度、工作压力见技术文件。配套浸渍平台、管路系统、阀门系统等。浸渍罐上部设计制作钢平台,方便浸渍罐顶部阀门检修。
(2)加压系统配套4台沥青加压泵,分别为3用1备用,加压泵配置在现有加压泵地坑内,加压泵选用螺杆泵。配套5台沥青返油泵,分别为3台对应2台浸渍罐,剩余2台对应1台浸渍罐,返油泵配置在浸渍罐罐尾地坑内。配置3台过滤器,每台浸渍罐对应1台,配置在浸渍罐罐尾地坑内。配置管路、阀门、控制等系统,要求沥青管路套管间隙合理。
(3)真空系统现有2台真空罐利旧,新增1台真空罐,分别对应3台浸渍罐。配套3台2级真空泵机组,要求3台机组可以互为备用,配套2套真空过滤器,要求可以分别提供3台浸渍罐抽真空使用。要求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配置管路、阀门、控制等系统。
(4)水系统净水池配置1台净水冷却塔用于净水池冷却使用。配置4台净水循环泵,3台对应3台冷却器,1台为备用水泵(水泵采用自吸泵)。浊水注水泵4台,分别为3用1备用;浊水返水泵5台,分别为3台对应2台浸渍罐,剩余2台对应1台浸渍罐。配置的管路系统、阀门控制系统要求布局合理。
(5)运输系统新上1台浸渍运输车,要求运输车为链条传动,运输车两端自带升降架取代原有桥架,承重≥80t,采用链条传动连续运行方式,行走速度可变频调节,具备自动准确定位功能。配合装卸架实现装车、卸车自动化运行。重新敷设运输车轨道1套。
(6)热媒油系统新增3台热媒油炉及其配套设施,分别用于3台浸渍罐伴热,配套3台热媒油冷却器及热媒油分配器,采用阀门连接实现3台导热油炉互为备用。冷却器冷却与浸渍罐伴热采用电动或气动阀门控制,热媒油炉功率不低于290kW,要求使用低氮燃烧器。热媒油炉配置符合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增热媒油炉控制系统,热媒油炉控制实现远程监控、操作,具有助燃空气风压保护安全联锁,具有火焰灭火监测安全联锁,具有燃气压力低监测安全联锁,具有燃气泄漏监测安全联锁,具有热媒油出口压力高安全联锁,具有导热油总管进出口压差大安全联锁,具有热媒油回油温度高自动控制功能,具有出口流量低安全联锁,具有高位槽液位低安全联锁,具有循环泵停机、故障安全联锁,具有浸渍系统冷却状态燃烧器灭火安全联锁或者浸渍系统冷却状态燃烧器不启动安全联锁。新增6台热媒油泵分别对应3台热媒油炉、分别1用1备用,要求泵电动机采用防爆电动机,配套防爆接线管。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配置管路、阀门、控制等系统。每台热媒油炉配置天然气泄漏探测器,泄漏探测器的控制器安装在中控室。
(7)沥青熔化槽配置3台沥青倒油泵,2台用于往加压槽输送沥青,一台用于向外输送沥青,泵选用齿轮泵。配置包括沥青熔化槽到沥青加压槽输送管线及相关的全部沥青管线。配置的管路系统、阀门控制系统要求布局合理。
(8)液压系统配置1台液压站用于3台浸渍罐液压设备;配置的管路系统、阀门控制系统要求布局合理。
(9)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配置有设备配电柜、控制柜,所有电缆供货及敷设,中控室配置2台上位机,所有设备实现上位机集中操作、状态监控;中控室设置在现有调温班休息室内;配电柜安装在现有配电室。现场单体设备配置现场操作按钮箱,能够远程、本地操作。利旧的导热油炉在上位机上实现远程监控、操作。产线所有工艺数据实现自动采集、保存及报表自动打印功能。控制系统PLC、上位机组态程序不得设置密码,提供电子版源程序。
(10)氮气系统新上一套氮气增压机并配套氮气储罐,用于浸渍罐封门使用及浸渍氮气加压。
(11)压缩空气系统管线从招标人指定点位接取,负责系统配套管线的敷设。
(12)投标人负责从厂房指定接点至新建热媒油炉房、水池的电、天然气、水及相关工艺管线敷设。
(13)投标人负责系统中设备及管道的保温。
6.项目利旧内容及要求
(1)预热罐主体利旧使用,预热罐内浇注料由招标人负责修复。投标人负责预热罐内轨道、钢支架供货安装,根据技术文件要求给预热罐配置风机、燃烧器、阀门执行器等,3台预热罐所有电气部分、控制系统、电线电缆、测量元件、电动马达等进行更换。
(2)对原有2台热媒油炉包括原有热媒油炉室内管线、高位槽、低位槽、热媒油炉本体进行清洗,2台热媒油炉1用1备用于沥青熔化系统及设备伴热,并在合理部位配置热油分配器,要求每路可以单独控制系统流量大小,流量调节采用电动阀门控制,配置原有热媒油炉室外全部导热油管线。
(3)原有水池设备搬迁到新建水池进行恢复安装,要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并对原有水池内部进行清理。
(4)现有2台真空罐清理后利旧,新增1台真空罐,分别对应3台浸渍罐。
(5)除尘器利旧使用,主要用于3台浸渍罐罐门处烟气收集和真空系统烟气的收集,投标人负责配置管路系统、阀门控制系统,要求布局合理。
(6)负责沥青熔化槽、沥青加压槽、沥青复用槽内的内衬钢板和加热排管的供货安装,排管材质普通钢。
(7)负责利旧(热媒油炉、高位槽、低位槽、预热罐、真空罐、水系统等)设备亮化,复用槽、加压槽、熔化槽外墙保温,预热罐烟道保温。
7.投标人负责热媒油炉、压力容器、仪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
8.投标人完成设计后,提供设备基础提资图纸,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基础提资图纸进行设备基础设计、施工。
9.临时用水用电:招标人提供施工水、电接入点,投标人自行接通,水、电等能源的使用装表计量并向招标人费用,计量表由投标人提供,经招标人检验后使用。
10.天车使用:招标人提供厂房内现有的天车设备,投标人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确保性能完好。
11.所有利旧及修补内容由投标人现场踏勘后自行确定工程量,产生的相关费用、工期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工期均不再调整。
(二)技术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方大炭素提供的技术文件为准。
(三)设备的质量要求
1.投标人负责设备设计、制造、装配、安装调试、涂装、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保证。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完全符合通用技术条件及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
(四)施工技术及人员要求: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技术、人员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需配置安全监护人员(持证上岗),涉及电工、焊工、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持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五)施工资料要求: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一致,竣工后应同时完成工程相应施工内容的施工资料。
(六)施工材料进场要求:施工过程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承包人必须提供主要施工材料、零部件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施工所用主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场,未验收的施工材料不得使用。
(七)本工程质保期为办理交工验收证书签字日期开始计算12个月,质保期内运行中出现的备件材料质量缺陷问题均由承包人免费更换。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发包人划定的施工区域搭设简易围挡或拉设警戒线并悬挂警示标语,施工区域内的现场5S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清运至方大炭素厂外,当日无法清运的垃圾需要采用绿色的防尘网覆盖;承包人应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相关劳保用品;承包人需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职工工伤保险(社保)或者意外伤害保险(相应工种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伤害残疾赔付额均不低于120万人民币),并且向发包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及受保人员名单,施工期间新增的施工人员必须先购买保险并向发包人备案后才可进场作业;承包人应遵守方大炭素相关安全、环保、5S管理制度,其他要求参照方大炭素相关制度执行。
(九)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前,承包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包括雇佣的农民工、临时工、劳务人员),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人工资支付名册。如因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造成农民工闹事或者诉讼事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三、质量验收标准
(一)符合电力、消防、安监等部门的有关验收规定、符合现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程及验收规范标准。
(二)按照双方签订合同、设计图纸验收。提供材料、设备须满足现场各项性能参数,性能测试期间,由于设备自身原因造成未能达到性能要求的,经过承包人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连续两次处理后,仍不能达到规定性能的免费更换,由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工期要求
(一)系统设计、设备制造总工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设备安装、系统空负荷调试工期1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不包含春节放假15日历天)。补漆、保温工程不计入工期。
(二)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在工程结算时扣除违约金20000.00元。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18:00。
(二)招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14:3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8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现场招标。
六、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近三年内有热进冷出高压浸渍工艺工程施工业绩。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七、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设计方案及配置清单、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设备布局图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企业业绩、分项报价等其他材料。投标人的标书需以清单形式提供设备零部件品牌或制造厂家,并有随机附带的损耗型备件清单。投标人的标书必须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需提供三套标书(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三套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地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标书。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传递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如果时间来不及或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招标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八、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总价的20%。
(二)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照工程月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设备总包工程预验收完成累计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含预付款)。首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须开具包括预付款在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续支付进度款时须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验收款: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并开具剩余全额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四)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保金,以交工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12个月后无息支付。
(五)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包人需要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18日18: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国企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0%),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向发包人以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方式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由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开具),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无争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如承包人未按照约定时间补缴剩余履约保证金的,则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还需承担因发包人再次招标签订的合同签订价差额;发包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承包人需补缴剩余履约保证金,并按发包人要求承担剩余履约保证金的资金占用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十、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承包人进入方大炭素厂区或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四)承包人在现场安装调试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五)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用于本工程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投标人应负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索赔。
(六)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不支付费用;已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七)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派人员参与分步、分项及整体工程设计提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等工作及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十二、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负责人)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专员)。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