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计划于2024年8月2日就方大宾馆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方大宾馆家具采购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方大宾馆家具规格型号、数量。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4年8月2日9:00。
2.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8月1日18:00。
3.招标地点: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日上午9:00前到方大炭素采购部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2000.00元,标书费500.00元(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其投标无效。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用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方大炭素财务部(银行账号为:270302670902210234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公布中标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完成供货后退还。
四、交货日期
根据生产需求分批到货。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家具经营相应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8月2日9:00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方大炭素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预付30%货款,货到安装前付30%货款,安装并验收完成后供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付30%货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银行电汇)。
十、验收标准
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及合格证。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方大炭素采购部
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招标联系电话:16693163490
招标联系人:邵建斌
十二、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副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专员)
采购部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