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4年10月29日9:00进行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名称
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二、招标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
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项目设备折除工程包括:浸渍系统、预热窑系统、真空系统、运输系统、沥青系统、导热油系统、电控系统等相关设备的拆除解体或搬迁。其中真空保持罐、配电柜、控制柜保护性拆除并负责倒运,浸渍罐、水罐、横纵运输车、钢结构平台、集烟室、各种管道、部分风机、加压泵、设备保温外保护铁皮、线槽等需要解体拆除。
具体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项目拆除工程招标文件。
三、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8:00。
(二)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8:00。
(三)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9:00。
(四)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28日。
(五)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103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招标资料费300.00元;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招标资料费不予退还。
五、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照工程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预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
(三)验收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工验收证书签订完成并且承包人开具剩余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四)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要开具等额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工期要求
(一)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项目拆除工程总工期为50日历天,16日历天完成车间内浸渍罐、水罐、集烟罩及附属结构的拆除、倒运,达到地坪破除条件(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时间为准),废铁分解、倒运、切割和保护性拆除内容的倒运、整理、移交不计入总工期,但不能影响项目其他工程施工。
(二)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在工程结算时扣除违约金5000.00元。
七、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拆除工程、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中一项或类似内容,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不允许有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六)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八、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魏先生
(四)联系电话:16693161400。
九、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6693161799(公司党委书记)
16693161166(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6693163588(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