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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Announcement

公示公告

方大宾馆项目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4年10月30日14:30进行方大宾馆项目绿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方大宾馆项目绿化工程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绿化区域

方大宾馆项目绿化工程按照已确定的工程内容,对工程设计、施工同时进行招标,由中标单位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对方大宾馆区域共计4653.50平方米的绿化地进行升级改造,以植物造景为主,采用立体种植模式,增加色彩变化的草花、灌木充分营造令人心旷神怡的环境。

(二)施工内容

1.按照方大宾馆绿化工程要求,出具施工图纸。

2.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对绿化区域占用消防通道及影响施工双方确定的绿化植物进行挪移,对垃圾进行清运。

3.按照施工图要求,对绿化区域进行放线,对园林景观、园区小样等基础地面进行开挖、回填。对不符合要求的种植区域进行种植土更换、回填、平整,对土壤进行改良。

4.绿化地内结合绿化景观特点及地理位置特点进行微地形处理,并结合该区域现有树木种植情况,搭配种植花灌木、绿篱和各类花卉及铺地植物,同时对绿化地内部分影响的景观树木进行移植,提升视觉效果。 

5.敷设灌溉水管、安装喷灌设施、安装园路音箱和照明设施(按照施工图要求进行)。 

6.对绿化区域内的新种植的树木、灌木,根据园艺美化要求进行科学合理修剪,确保树木造型美观。

7.工程详细内容及其他要求详见方大宾馆项目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三、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8:00。

(二)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8:00。

(三)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30。

(四)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9日。

(五)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各类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203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招标资料费300.00元;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招标资料费不予退还。

五、付款方式

(一)该项目合同价款以招标后施工合同为准。

(二)该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分景观施工和绿化两部分进行。  

1.景观施工

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月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到合同价格的70%。

工程验收款: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并且承包人开具剩余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价的20%。 

质保金:留合同价格的10%作为质保金,以交工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12个月后支付。

2.绿化施工

绿化部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格的70%作为验收款,剩余30%作为质保金(以交工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24个月到期后支付10%,36个月到期后支付20%)。

(三)付款全部为银行六个月承兑汇票,每次付款时,由承包人开具等额9%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再支付相应款项。

    六、工期要求

(一)方大宾馆项目绿化工程进点及完成工期按照项目基础建设、总平施工进度及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具备进点施工条件,自进点之日起7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确因季节原因无法种植的绿植,计划于2025年春季完成种植,此部分绿化植物验收时间确定为2025年5月15日前,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

2.质保、养护期:绿化项目景观施工质保期一年,绿化养护期三年,即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景观施工质保一年,绿化养护三年。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养护期内所有枯死苗木由乙方无偿更换,新更换苗木养护期顺延。质保期、养护期结束后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二)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在工程结算时扣除违约金5000.00元。

    七、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单位需具有建筑工程资质、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或经营范围包含绿化施工,需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相关证件,以上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不允许有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六)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八、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吴永敬

(四)联系电话:16693161028。

九、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6693161799(公司党委书记)

16693161166(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6693163588(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