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计划于2024年12月4日就广告宣传栏等制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方大炭素广告宣传栏等制作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8:00。
(二)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8:00。
(三)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9:00。
(四)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3日。
(五)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51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招标资料费100.00元;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招标资料费不予退还。
五、付款方式
根据招标方的需求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1%或3%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内付清(银行电汇)。
六、工期要求
(一)具体到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每逾期一日,甲方按该项标的物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按该项标的物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与本招标项目所相应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不允许有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六)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八、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洪万有
(四)联系电话:16693163989。
九、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6693161799(公司党委书记)
16693161166(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6693163588(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