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4年12月17日14:30进行2025年环境自测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方大炭素2025年环境自测。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内容
2025年环境自测主要包括有废气组织排放口、厂界环境空气质量、无组织排放、臭气、噪声、废水、土壤、地下水、在线监测设施比对检测等。
(二)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照项目内容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检测报告中要对检测结果是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进行评价。
3.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格式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附录D编制。
4.检测单位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保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的规定做好本项目的原始记录并归档保存。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方大炭素2025年环境自测招标文件。
三、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8:00。
(二)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00。
(三)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30。
(四)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
(五)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各类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53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招标资料费300.00元;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招标资料费不予退还。
五、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无预付款。
(二)按照检测频次完成所有检测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价100%。
(三)付款方式为电汇,由乙方开具税率为6%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支付相应款项。
六、工期要求
(一)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所有检测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在费用结算时扣除违约金1000.00元。
七、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CMA徽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不允许有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六)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近一年内在全省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中不存在不合格项或省、市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中未被通报的。
八、招标方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邮 编:730084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6693161029
九、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6693161799(公司党委书记)
16693161166(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6693163588(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